帕特森(亚当-德赖弗饰演)是新泽西州的一名公交车司机,他生活的小镇也叫帕特森。每天,帕特森的日常很简单:开着23路公交车,在常规路线上观察这个城市,从挡风玻璃观察他的乘客倾听他们交谈;他在笔记本上写诗;遛他的英国斗牛犬马文;永远在同一个酒吧歇脚,喝同样的一款啤酒,然后回到他的妻子身边,第二天,他们一起相拥着醒来。相比之下,妻子劳拉(歌什菲·法拉哈尼饰)的生活充满变化——她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计划,劳拉每天回忆着不同梦境醒来
帕特森,是一座城,也是一个人。
公交司机是他的身份,但他其实是一个诗人。
每天固定的生活轨迹:
醒来看表,再看看身边的女友
牛奶泡燕麦当早餐
穿过街区去上班
开车之前会写几句诗,然后同事提醒该出发了
开车时会偷听乘客的谈话,偷偷笑,暗中观察
中午一边吃着女友准备的午餐,一边写诗
晚上回家后跟女友一起吃饭,女友做的各种创意菜品
女友问他关于诗人的梦想,以及自己的梦想
遛狗,去酒吧喝一杯啤酒,跟酒吧老板聊两句
在固定的轨迹中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地方:
每天醒来的时间或早或晚
“如果一位诗人失去了他的作品,那么他还称得上是诗人么?”对于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贾木许用他的《帕特森》再次给出了肯定的答案。
诗人李亚伟曾说:“诗人不是一个确定的身份,而更近于指称一种生活方式,只要生活得有诗意,哪怕你不写诗也可以成为诗人。”在影片《帕特森》中,主人公帕特森的职业是一名公交车司机,而他的生活方式便是上文中所说的“诗人”。
诗歌来源于生活,并且它与生活是并行不悖的,如同光与影。《帕特森》分为八个段落,记述了主角帕特森一周外加一个周一的生活。日常的一天始于被帕特森的女友劳拉称为“无声的闹钟”的卡西欧手表“唤醒”,吃过早饭后前往工作地点,开工前在笔记本上写下几行诗句,开着巴士驶过一成不变的路线,下班后在家中的地下室打磨自己的诗句,晚饭后牵着狗到酒吧小酌一杯,这种看似无比单调而机械的生活便是帕特森的日常。但帕特森是诗人,无论他是否意识到这点,在他每日开着公车巡游抑或是漫步于这座小城之中的同时,也将日常中隐含的诗意的可能一一采拮入他的诗歌之篮中。片中的第一个周一
原以为是一个生活单调、两点一线的公交车司机,在一些剧变下成为诗人的故事。但不是,尤其没有情感的剧变。男主虽然看似情感不丰富、生活单调,却是平淡而幸福的。在酒吧英勇出手制服持假枪的男士(而后两人相遇也没有恨意)、驾驶的公交车因线路老化而坏在半路但无人受伤,反而因这些事让我们(无意)地了解到男主是退伍军人、男主不使用手机,这些东西都使其形象更为丰满。最后的剧情,是狗狗咬烂了男主写诗的笔记本
帕特森:真正的诗意不具备被表演的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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