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雨夜,一个怪人和一车狗被警察拦住。监狱里,这个怪人的面目模糊——他穿着粉色短裙、有着金色波澜的长发,望着窗外抽烟。
“医生,我没有病,”道格说道,“我只是累了。”
举重若轻的一句“累了”是道格生活的开篇,亦是结尾。在狗笼里度过童年的人,要如何活下去?道格的选择了主动活成“狗”的样子,他以“狗”的方式重建了生活。
做人与做狗的选择
童年的道格与普通小孩一样,穿戴整洁,有着蓬松的头发和碧蓝的眼睛。他喜欢狗,喜欢在母亲做饭时一起听欧洲老歌,喜欢偷偷喂狗。
He that loveth not, knoweth not God; for God is love. (1 John 4:8, KJV)
基督教教义的基本是神的三位一体,即圣父圣子圣灵。神即是爱。
当Doug的哥哥在关狗的笼子上贴横幅:in the name of god。我们从Doug的视角看到了片名 dog man。(片名来源于Lamartine的一句话:Partout où il y a un malheureux, Dieu envoie un chien.哪里有苦难,上帝派一只狗来。)Doug正如名字暗示的一样,即是dog;dog和God是文字上的变体;圣灵传统上是附在鸽子身上,为什么不可以在其它生灵上呢?所以,电影的宗教意象很明显
狗神——更适合欧美体质的打卡式电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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