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鲁克林是一部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片子,原因不外乎现在背井离乡求学、工作、安家的人越来越多。其中也有许多年轻人,在机场和一起生活多年的爸妈挥挥手,就到了离家万里的陌生国度。
我是这其中之一。
女主刚来纽约的时候,船上的红衣女子告诉她,一开始,你会觉得家信的间隔会很久很久,到后来你就不再这么觉得了。感谢科技进步,现在有了微信等一系列高科技工具,让我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可以高速便捷,但是那种孤独感,我相信一点也没有改变。刚开始,每一个独处的瞬间都需要自己消化,即使我一直笃定自己是个独立的人,然而现在翻到刚来美国时写的东西,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叫喊着:抵住孤独!需要依靠呐喊和自我提醒来扛过去的时光,怎么可能不是孤独的?
刚开始工作的女主在工作上不尽如人意,我相信那时纽约的冬天再冷,也比不过孤独的寒冷。收到第一封家信的时候,她哭了,我也有点想哭。对于那时的她,一封家信,就好比刺骨般冰冷的大海里唯一的救生艇,黑暗里的火光,就好像某天在某地突然闻到了妈妈身上熟悉的香味。等你回过神来,什么也没有改变
不得不说,原著更是细腻。影片略去的细节诸如:姐姐露西是多么优雅知性的女子,艾丽丝多么崇拜,多想成为她姐姐的模样;在艾丽斯去美国之前,舞会上吉姆并没有邀请艾丽斯跳舞,而后回到爱尔兰,发现这是傲慢与偏见般的误会(影片略去之前,未看过全文的观众也许会觉得而后吉姆出现的略突兀,而且艾丽斯那么快就喜欢他 how could 是有缘由的);姐姐的来信里主动说,若是有什么不方便给妈妈说的就单独写给我,可见姐姐多么的caring;另外,影片略去艾丽斯原有的哥哥的情节,是make sense的。
原著作者托宾擅长人物心理的细致描绘,而影片有时难以表达,便略去了更多的内容:艾丽斯回到家乡之后与南希夫妇,还有吉姆去海边,让路人甲拍的四人合照,令她一直忐忑不安;最后在家乡要留下亦或是离开的内心纠结影片表达的力度比较轻。
原著与影片的差异之结尾。影片最后是美国式重逢的阳光表达,而原著戛然而止于离别的火车:
当火车驶过通往韦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,艾丽斯想到多年之后,这句话对听到它的人的意义越来越浅,但对她却越来越重。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
在女主生活在的爱尔兰小镇上,女性想要出人头地仿佛只能依靠父权或者夫权,她的父亲早逝,所以前者显然行不通。女主的姐姐因为出了名的人品好,所以深受大家喜爱。她联系上了一位移民到美国纽约的牧师,托付其给女主找了一份工作和一个安身之所。
女主来到纽约以后非常想家,但是因为她上进,还去读夜校,拿到了会计证书(类似这个证书),生活很快步入了正轨。后来她参加舞会结识了一位意大利青年Tony,两个人火速相恋。接着家乡传来书信,信中说女主姐姐病逝,悲痛万分的女主就从纽约回到了爱尔兰
质量保证!布鲁克林 你就是自己的故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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